执行极端任务可得2000万 11月13日晚,长安剑推文披露了香港暴徒收钱闹事的“工资条”: 500至5000块:这是普通学生参与暴乱的酬劳。钱多少,取决于参加游行的规模、在队伍中的位置、暴力程度、是否袭击警察等,女性示威者的酬劳高于男性。 3万块:这是一个13岁小暴徒参加几次暴乱活动后所获酬劳。这些钱,帮助他换了新款iPhone手机、游戏机、名牌运动鞋等。 1.5万块:这是《反蒙面法》出台以后,为避免“勇武”暴徒可能退缩的情况,参加暴力活动者的酬劳,大幅提高至每天1.5万块。 500万块:这是“勇武”核心成员收到资金以后,通过网络或街头招募的形式组织激进青年加入,将佣金的小部分给下面的“勇武”暴徒后,自己独占的“大头”。两个月,净赚超500万。 2000万块:这是在发动10月1日大游行前,“招募死士”计划所提供的“抚恤金”。“死士”需执行包括杀警、假扮警员杀人后嫁祸、纵火等一系列极端任务。 啼笑皆非的“劳资纠纷” 如上文透露,随着港府、港警毫不动摇止暴制乱,为了避免暴徒退缩,其闹事的“酬劳”也一路水涨船高。 在上述最新“工资条”披露之前,也有媒体零星报道过暴徒收钱标准,对比之下远没有如今这么“丰厚”。 中国新闻网8月刊文披露,搞事有钱收,每次可获发500元及一餐饭;站在前头那一批搞事者,每人一天收取8000元;如有方法令警察间接丧生,例如投掷物件令警察失救致死,每个更可获高达5万元。港媒还曾曝光,有香港青年认为“工作好简单”呼吁朋友一起赚钱。 但事情真的如有些香港青年认为的这么“简单”吗?政知见还留意到一些啼笑皆非的报道,有香港青年在完成“工作”后因为分赃不均闹出“劳资纠纷”。 人民日报海外网转载《大公报》报道显示,一名香港女生自曝曾参与多次示威活动,例如前往机场举牌、蒙眼,配合完成“套戏”。可到了最后“出粮”时刻,却遭到暴徒强行查看和摔碎手机。当她表示不再参与活动时,又受到威胁。拉她入伙的师姐对其恐吓称:“不听话就公开资料,毁你前途。” http:////image.uczzd.cn/9181033731743388886.jpg?id=0&width=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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