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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注意!巴中这3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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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8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27日,记者从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近期,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0类食品604批次样品,其中31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包括:2批次肉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糕点、4批次餐饮食品、14批次酒类、2批次饮料。

不合格产品名单:

●标称由温县嘉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面制品(伤心凉皮)”,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以脱氢乙酸计)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分别为0.190g/kg、0.150g/kg,标准规定均不得使用。

●标称由隆安县壮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凤爪”,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250000,210000,160000,200000,180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CFU/g。

●标称由广汉市泰鑫食品厂生产的“牛板筋”,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结果为0.42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

●标称由巴中市巴州区阿妹面馆生产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结果为693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巴中市恩阳区玉井乡何氏干杂副食店销售的“香酥麻花”,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2.08g/kg,标准规定为≤1.6g/kg。

●巴中市南江县佳达农贸市场2号熟食摊位陈树兰销售的“卤火鸡腿”,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残留量(以NaNO2计),检验结果为127mg/kg,标准规定为≤30mg/kg。

●南江县南江镇兵哥干杂店销售的“干笋子”,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18.9g/kg,标准规定为≤0.2g/kg。

●南江县南江镇杨娟干杂冷冻食品批发部销售的“干沙参”,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0.65g/kg,标准规定为≤0.2g/kg。

●南江县南江镇杨娟干杂冷冻食品批发部销售的“干笋子”,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12.0g/kg,标准规定为≤0.2g/kg。

●巴中市恩阳区盛都超市销售的“干笋子”,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4.10g/kg,标准规定为≤0.2g/kg。

●南江县南江镇张秀华餐馆销售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结果为306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南江县南江镇老岳拉面店销售的“酱油(配制)”,不合格项目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验结果为0.06g/100ml,标准规定为≥0.40/100ml。

●南江县南江镇严妹干杂副食店销售的“油炸小麻花”,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1.88g/kg,标准规定为≤1.6g/kg。

●南江县南江镇蔡姐馒头店销售的“甜糕”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1.94g/kg,标准规定为≤1.6g/kg。

●标称由巴州区清江镇玉珍酒坊生产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检验结果分别为0.14g/L、0.09g/L,标准规定分别为≥0.30g/L、≥0.50g/L。

●标称由巴州区清江镇云山酒坊生产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检验结果分别为0.08g/L、0.05g/L,标准规定分别为≥0.30g/L、≥0.50g/L。

●标称由巴中市恩阳区茶坝镇周云刚酒坊生产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检验结果分别为0.10g/L、0.16g/L,标准规定分别为≥0.30g/L、≥0.50g/L。

●标称由巴中市恩阳区茶坝镇周云刚酒坊生产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检验结果分别为50.5%vol、0.34g/L,标准规定分别为56~58%vol、≥0.50g/L。

●标称由巴中市恩阳区双胜镇川鄂纯粮酒坊生产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检验结果分别为55.4%vol、0.23g/L、0.23g/L,标准规定分别为49~51%vol、≥0.30g/L、≥0.50g/L。

●由姚仕生产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检验结果分别为0.13g/L、0.03g/L,标准规定分别为、≥0.30g/L、≥0.50g/L。

●标称由代映雪小酒坊生产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检验结果分别为47.1%vol、0.15g/L、0.16g/L,标准规定分别为48~50%vol、≥0.30g/L、≥0.50g/L。

●标称由通江县民胜李赤琳酒坊生产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检验结果分别为0.28g/L,标准规定为≥0.50g/L。

●标称由红高梁酒坊生产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酒精,检验结果分别为46.5%vol,标准规定为48~50%vol。

●标称由通江县广纳镇麻柳湾酒厂生产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酒精,检验结果分别为53.0%vol,标准规定为50~52%vol。

●标称由通江县广纳镇李记高粱酒坊生产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检验结果分别为57.4%vol、0.18g/L、0.43g/L,标准规定分别为50~52%vol、≥0.30g/L、≥0.50g/L。

●标称由成都市老久客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散白酒(清香型白酒)”,不合格项目为铅(以Pb计),检验结果为1.74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

●由通江县广纳镇艳华食品店生产的“馒头”,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为0.45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g/kg。

●由平昌县胡叔酒坊生产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检验结果分别为47.2%vol、0.03g/L、0.10g/L,标准规定分别为49~51%vol、≥0.30g/L、≥0.50g/L。

●标称由平昌县白衣古镇古井龙泉水厂生产的“白衣古井天然饮用山泉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4,0,0,16,2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标称由平昌县白衣古镇古井龙泉水厂生产的“冰泉天然饮用山泉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3,9,0,10,2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标称由平昌县诚信白酒门市部生产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酒精,检验结果分别为38.2%vol,标准规定为41~43%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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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9-11-28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很多从没听说的疾病,很多人高血压,心脏病,脑梗心梗呀等,都是来自现在的生活方式改变了,与这些垃圾食品是脱不了关系的

发表于 2019-11-28 09: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

发表于 2019-11-28 09: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真应了那句话“病从口入”现在人为什么那么多癌症,估计就是跟这些有关系!希望监管部门负起该负的责任来,严厉打击这些行为!!!

发表于 2019-11-28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大跳,这只是抽查的一小部分就有这么多问题,希望监管部门继续努力!老百姓的健康就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严格把关了!!!

发表于 2019-11-28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食品安全还是要多检查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28 11:39
这些产品到底停产了没?厂子查封了没?

发表于 2019-11-28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心商家!难道现在真就是互相伤害吗,你在这个地方坑我,我在那个地方坑你。

发表于 2019-11-28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多查,让老百姓放心
发表于 2019-11-30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有名有姓的商家都查出这么多问题,而那些走街串巷高声叫卖的游摊的安全情况就可想而知了!!!
发表于 2019-12-4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的名单有些问题。
请进我局官网此链接核对修改:http://samr.cnbz.gov.cn/zwgkgsgg/1526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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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9-12-5 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影响健康的东西坚决打击

发表于 2019-12-7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食品这个检测越的要关注!

发表于 2019-12-9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以食为天,用食品坑害健康天理难容!

发表于 2019-12-18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吃啥子才安全哦

发表于 2019-12-20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27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以食为天,千万别做无良“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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