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公安局关于
严厉整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创建米易县文明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米易县公安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不文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整治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
整治内容
1、行人闯红灯、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
2、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穿插机动车道或不靠道路右侧行驶、不按规定有序停放、在路口不按规定等候等;
3、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掉头、违法变更车道、违法超车、违法抢道行驶等;
4、摩托车、电动车违规载人;
5、无牌无证车辆上道路行驶;
三
整治措施
1、每天早上7:30分至晚上22:00,将依法严厉查处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2、每天在城区主次干道、商场、集贸市场路口及周边集中整治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3、不定期对典型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微信、微博、电视台等进行无码曝光。
4、市民可通过“随手拍”的方式举报身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经审查后依法进行查处。举报线索图片或视频(要求:图片不少于两张,均能反映出车辆违法行为及车牌号,备注违法时间和地点)可通过关注“米易公安”“平安米易”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发送。
四
违法责任
1、凡是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处以行政罚款 150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不按规定停放的,处以行政罚款50元。
2、凡是机动车闯红灯的,处以行政罚款200元,记6分;非机动车闯红灯的,处以行政罚款50元;
3、凡是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50元,记3分;凡是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以行政罚款200元,记3分。
4、凡是采取推搡、殴打、辱骂等行为阻碍交警执行职务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五
整治要求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共同筑牢安全防线,确保辖区群众安全出行,进一步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特此通告
米易县公安局
201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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