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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医生做心肺复苏压断老太12根肋骨 ,如果发生在巴中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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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9月7日,辽宁沈阳一家药店的店主孙向波在为一名昏倒在自家店内的女子戚老太(化名)做心肺复苏时,压断了对方的12根肋骨。当年10月末,孙向波接到了法院的一纸诉状,那名女子将孙向波告上法院,表示需要由孙向波赔偿自己的住院费用近万元,同时待伤残等级评定后,另需赔偿伤残赔偿金。
  2020年1月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当事人孙向波处了解到,经过两年的等待,他在2019年12月31日拿到了当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在事发两年多后,法院决定驳回原告戚老太的诉讼请求,而孙向波表示,等到这一纸判决,内心还是很欣慰的。
  孙向波开的这家药店此前位于辽宁沈阳康平县的一个大型小区北门。“2017年9月7日上午8点多的时候,药店里来了一名70岁左右的阿姨,她说有点儿胸闷气短。”孙向波说,“我拿出血压计,就在测量的过程中,这个阿姨突然倒地,并且没有了呼吸心跳。我赶紧拨打了120,并开始为她做心肺复苏。”
  孙向波表示,自己是有“乡村医生证”和“行医执照”的,所以对这位阿姨身体状况的判断不会有错,整个心肺复苏的操作也不会出现失误。整个按压过程持续了大概十分钟,期间阿姨曾经恢复了意识,身体也出现了明显的动作。随后,救护车赶到将老人送往医院,经过医院检查,戚老太双侧12根肋骨骨折、低钾血症、右肺挫伤,共住院18天。
  北青报记者从一家三甲医院的急救员培训教员处了解到,心肺复苏需要以每分钟100次左右的频率按压施救对象,要求力度较大,在实施心肺复苏的过程中,非常容易造成骨折或者骨裂。一般对急救员的要求是,相比较肋骨骨折,抢救生命肯定放在第一位。
  孙向波说,事情发生后他并没有多想,还是继续经营药店。但是2017年10月,孙向波却收到了起诉书,戚老太将其告上法院,告他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戚老太认为自己在药店吃了一颗孙向波给她的药丸,随后晕倒,二是孙向波给自己做心肺复苏,造成自己12根肋骨骨折。
  北青报记者了解,为处理此案,当地法院先后委托多家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是鉴定机构均认为超出鉴定能力,不予鉴定,直到2018年11月,法院选取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库中的医疗专家进行咨询,专家召开听证会,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专家得出结论认为,原告戚老太服用硝酸甘油药品与心脏骤停无必然因果联系,被告孙向波在给原告戚老太实施心肺复苏的过程中不违反诊疗规范,不应承担抢救过错。
  孙向波表示,给老人做心肺复苏压断老人肋骨的事情发生后,受到了媒体关注,很多附近的居民知道了这件事,在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之前,很多事情也是说不清楚的,自己药店的生意也渐渐冷清,他不得不在2019年6月关了店,另寻了一个地方开了一家新的诊所。
  谈及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孙向波表示,作为有医师资格证的人,他再遇到肯定还是会相救的,但是会保留好救人的视频。


    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巴中,社会舆论会怎么样,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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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0-1-2 10: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有这种事发生,那也应该让医院负责给病人医治啊

发表于 2020-1-2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见义勇为的避险损失,由受益人承担。巴中法院估计也应这样判决。

发表于 2020-1-3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判决没有问题

发表于 2020-1-3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件好比一女子坐在高层楼窗户上欲轻生,然后被消防员一脚踹回房间

如果踹伤了,会赔偿么?      受伤和生命选择哪一种?   毋庸置疑巴中也会这么判的

发表于 2020-1-5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医生
发表于 2020-1-5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6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怎么判怎么判

发表于 2020-1-9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

发表于 2020-1-12 11: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12 20: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愿意断十三根助滑也把命保了也感谢医生,必然生命大于一切

发表于 2020-1-14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命都没有了我还要这十三根肋骨做什么?好烧骨灰吗?

发表于 2020-1-15 00: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难做,我觉得这种事情,如果起诉的是有知识的年轻人,应该定罪他扰乱公共秩序,缺乏最基本的医学知识。并负责赔偿医者这段时间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就是这类人的存在导致现在的医患矛盾。。。严惩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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