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四川省公积金中心的官方消息,说从今天(2020年1月8日)起,省级公积金中心缴存人可使用任意银行的1类储蓄卡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了。
便民措施必须点赞!这意味着不用跑特定银行办理指定的“联名卡”,1类储蓄卡到省公积金中心绑定后就能作为业务卡了。
恰好之前,省公积金中心有另一个利好消息,就是新社保卡,开通金融功能后,也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但是必须是临柜办理。
前面的利好遇到后面的新一波利好,不知道新社保卡有没有这个份儿。
1、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能跟其他1类储蓄卡一样临柜绑定公积金账户不?
2、绑定后,是否可以作为“全功能的公积金联名卡”,包括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每年自动划转?
希望专业人士能解个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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