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过年了,小编最近有看到一条消息“四个农名工凑28块钱吃散伙饭”。主要是农民工现在都在返乡,而大家工资还没有到账,只有基本的路费回家。几个认识的农民一起吃了散伙饭,因为明年大家都不一定在一起打工。可以看到农民工年前很多都没有讨到工资。但是前几日《农名工工资条例》发布,从今年5月1日开始,农民工讨薪将不再是难事!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恶意欠薪者一定要严惩,恶意欠薪构成犯罪将获刑。而且针对此前出现的拖延拖延立案问题一定要杜绝,要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凡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坚决杜绝拖延立案、人为控制年底不立案等现象,为农民工讨薪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1. 涉案金额较大或人数较多的挂牌督办 在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时,要做到公正高效。欠款人有财产给付的情况下,采取优先执行程序,简化程序过程、提高审判效率。针对适合调节的案件,可以尽量用诉前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方式,督促企业和用人单位及时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如果案件涉及人数较多,属于群体性案件或者农民工欠薪的金额较大的情况下,需要挂牌督办,统筹处理,防范引发重大风险,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对于恶意欠薪的企业,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坚决依法严厉惩处。 2. 凡有欠款不发的,均可立案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凡有欠款不发的,均可立案,并且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农民工还可以通过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巡回办理、网上立案以及跨境立案等方式最大程度地降低农民工维护权益的成本和门槛,让讨薪不再难。 3. 依法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原则上不冻结 针对农民工欠薪的案件,各级人民法院要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可以采取失信惩戒、罚款拘留或者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依法冻结账户,或者拍卖、变卖、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提前发放农民工欠款。可以依法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这个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原则上不得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务必做到专款专用。 当然也有一些企业也会出现“外账收不回,内账理不清”的情况,这种也需要特殊处理。总之。总之针对农民工的欠薪情况,国家也做出了很多规定,希望明年回家的农民工都能带着一年的工资快乐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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