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群众向眉山市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举报,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在东门农贸市场附近的墙体,采用油印的方式打非法广告。
接到举报后,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询问调查。在获得男子体貌特征和交通工具特征后,即将情况反馈路面巡查组和指挥中心。
巡查组立即分散到城区各街道对违法嫌疑人进行追踪;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则通过视频追踪该男子轨迹,并获取男子较为清晰的侧面照片。
通过视频追踪配合围追堵截,工作人员在子健路将该男子抓获,现场查获有“办zheng1354111****”等字样的印版3个,油墨两瓶,摩托车一部。在完成现场的初步调查取证后,工作人员根据职能职责将违法嫌疑人及作案工具移交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城区负责清扫保洁的公司,要求证据保全,对所有涉及的非法广告暂缓清理。同时,联合社区对城区印有查获的三个印版内容的非法广告进行查找、拍照,对非法广告所在地点和受害人信息进行登记,统一登记造册后移交城关派出所。
城关派出所对违法嫌疑人进行询问;对作案工具予以扣押收缴;让嫌疑人对作案现场进行辨认;民警对作案现场进行勘验。
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违法人员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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