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胜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两起无证开设牙科诊所的案件,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经查,近10年来,被告人刘某、蒋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武胜县烈面镇、街子镇等乡镇开设牙科诊所,从事拔牙、磨牙、安装假牙、洗牙等牙科诊疗活动,期间两次被武胜县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过行政处罚。被处罚后,两人并没有引以为戒,仍继续非法从事牙科诊疗活动。2019年4月、5月,两人在其开设的牙科诊所内为他人安装牙齿时被武胜县卫生健康局当场查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蒋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情况下擅自从事医疗活动,被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两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确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非法诊疗机构大多设备简陋,在诊疗过程中不能很好地遵守医疗操作规程,存在较大的医疗事故风险,广大群众应珍惜生命,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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