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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N95口罩买35元一个价格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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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y

发表于 2020-1-22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这个价

发表于 2020-1-22 15: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 18: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悟道30 发表于 2020-1-22 15:39
网上不是才5元一个吗

发现恶意抬高价格的一律举报,在大是大非面前应该要认清形势

2019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0-1-22 19: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22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超市有一元一个的!

发表于 2020-1-22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买不到N95口罩:

钟南山院士:1月20日晚,《新闻1+1》连线国家卫健委专家组组长钟南山。他表示,预防时不一定非要戴N95口罩,一般外科口罩也可以阻挡大部分粘在飞沫上的病毒进入呼吸道。(编辑刘慧胡胜)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1-22 21:36
本来以为猪肉是今年最抢手的年货了,没想到最后关头、口罩杀出重围[捂脸]
你看,时代抛弃你,连招呼都不跟你打[捂脸]

发表于 2020-1-23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国家控制的特殊商品,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商品价格涨跌都是正常之事,不要大惊小怪。商人乘机涨价只是道德问题,所谓严厉打击实在是法盲思维,荒唐得很。
       楼主的思维还是计划经济时期和专制社会的思维。
       正确的做法是国家免费给民众发放口罩,或者大量以原来市场价格向市民供应口罩,那样投机商人就无法赚取暴利了。这叫用市场手段和法治手段管理社会。
       记住:我们任何时候都要用法治思维来依法管理社会,而不是滥用行政权力乱作为。

发表于 2020-1-23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特殊时期,用高价能够买到特定商品已不错了,如果打击,商人要么不卖,要么转入地下买卖。那样都达不到政府对社会进行良治的目的。用法治和市场手段管理社会才是王道。

发表于 2020-1-23 17: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22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0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0-1-23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岩松八问钟南山: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到底如何?

发表于 2020-1-23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的法治政府,是会严格遵守法治和市场规则的。即使特殊时期,政府也不能以牺牲商家的正当利益来维护所谓的社会秩序,那样是挖肉补疮,是用一种违法的手段来维持另一种社会公正。
       政府最应该做的是迅速组织力量增加口罩的市场供应,那样才能有效避免商家赚黑心钱。视财力而定,政府的财力强大,可以免费向市民发放口罩,香港和台湾地区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呀,港台和国际上的很多文明管理社会的先进手段你们一点也不知道?如果政府财力不足,也可以在进货价的基础上加上合理的费用再出售,或者可以通过组织志愿者的方式上街道、进社区发放或者销售政府提供的低价口罩,而不是赤裸裸地用野蛮的行政手段压制家商的价格。一定要搞明白,商家不是慈善机构,它没有义务亏本出售商品,口罩也不是国家价格管制的特殊商品,政府不能用行政手段指定口罩的销售价格。

       市场供求决定商品价格。只要政府勇于担当,及时组织足量的口罩投放市场,商家就没有获取暴利的机会,商家就会乖乖尊重市场规律,如果商家想通过大量屯积紧缺商品牟取暴利,商家就会占用大家资金和积压大量库存商品,但他也将承担巨大的市场风险,如果政府持续向市场供应低价口罩,商家搞得不好会出现巨大亏损。

      这是用法治和市场的手段治理社会,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最好措施,跟以前很多国人思维里面的政府强力出手不是一个套路。


       所以,我说很多网友是法盲,既不懂法治,又不懂经济,锤子西西的。无知又好笑!

发表于 2020-1-25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9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0-1-25 11: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一药房涉嫌哄抬价格销售口罩被立案查处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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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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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成都1月24日电 (记者 刘忠俊)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4日通报,该省达州市通川区仁济大药房在销售两种型号口罩时涉嫌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督部门已依法立案查处。


通报称,1月22日,执法人员通过摸排后突击检查医药零售企业“疫情”医药品销售情况,现场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仁济大药房在销售两种型号的口罩涉嫌价格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取证后初步查明,经营者通过微信群与其它医药公司交流“疫情”防治口罩和药品涨价信息,在销售中向消费者宣传“现在口罩和药品到处紧缺,都在涨价,我们也要涨价”“现在到处都是疫情”等内容;并在店内销售两款未明码标价的口罩(某型号一次性医用口罩和某型号防霾口罩);在1月20日前,医用一次性口罩售价为5元/个,防霾口罩售价为15元/个。次日,医用一次性口罩涨价到20元/个,防霾口罩涨价到20元/个,并在当日又再次将医用一次性口罩涨价到25元/个,防霾口罩涨价到25元/个进行销售,且上述临时涨价行为也均未明码标价。
经核查,某型号医用一次性口罩进价为1元/个,该店共违法销售330个;某型号防霾口罩进价为8元/个,共计违法销售60个,经过前后连续两次大幅涨价后,涨价幅度分别达到400%和67%。此外,执法人员现场还发现该药房还有其他涉嫌违法销售行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据了解,四川省市场监督系统加强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发“疫情财”的市场乱象,对经营者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推动商品价格上涨等违法行为,必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完)

发表于 2020-1-25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圣诞老人 发表于 2020-1-23 23:40
真正的法治政府,是会严格遵守法治和市场规则的。即使特殊时期,政府也不能以牺牲商家的正当利益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第四十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我觉得你才是法盲吧。

发表于 2020-1-25 21: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mrzeng 发表于 2020-1-25 1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

多看新闻,不要仅局限于自己的传统思维模式!发国难财,必须重处!!

发表于 2020-1-26 10: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2-1 17:44
发国难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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