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关于实施“严防死守坚决打赢防疫全域阻击战和全民保卫战”十项措施的公告
米易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实施“严防死守坚决打赢防疫全域阻击战和
全民保卫战”十项措施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打一场严防死守的全域阻击战和全民保卫战,坚决防止和遏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米易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实施“严防死守坚决打赢防疫全域阻击战和全民保卫战”十项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外来及返回米易人员必须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排查工作,第一时间应到所在村委会或社区登记,并到本地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返回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若所在村(社区)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及时对所在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同时视情况对所在村(社区)相关区域实行封闭式隔离。
二、凡途经或停留过疫区的返回人员(攀枝花市内返米人员除外),从回来之日起,应自觉居家隔离14 天。居家医学观察对象一律不得外出,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硬管控,明确管控责任人。对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的人员将采取强制集中隔离措施。
三、即日起,全县村(社区)、小区均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出。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按管理要求严控,并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无物业管理的一律以网格为单位实行封闭式防控管理。所有村(社区)、小区再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四、严格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信息登记和人员管控,未按要求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将依法严厉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五、实行退烧药销售实名登记制。药品零售企业(含实体药店、网上药店)在售卖退烧药时,必须按照购买者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药品名称、药品批号、购药数量、是否有外出经历或与湖北核心疫区人员有接触史等基本信息。凡发热病人14天内与湖北核心疫区人员有接触史的须向米易县疾控中心及时报告。
六、已暂停营业的KTV、茶楼、网吧、洗浴场所、烧烤、餐饮店(县食安委公布的对外仅提供快餐盒饭的除外)等餐饮娱乐经营场所,在解除暂停营业的公告发布之前,禁止以任何形式擅自营业,否则一律顶格处罚。
七、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践行“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原则,并提前报所在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处理。切实做到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的几率,若外出则须配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各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广大群众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众志成城,团结一心,全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九、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配合或故意躲避疫情防控排查、编造虚假信息欺骗排查人员、拒绝接受防疫检查监测、隔离观察、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和造谣、传谣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十、对违反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的行为、无视公告要求擅自经营的相关场所,鼓励广大市民予以举报。
电话:0812-8100580(党群服务热线),0812-8172110(米易县公安局),0812-8178048(米易县疾控中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废止时间视疫情另行通知。
米易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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