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声、雨声,家事、国事。
蓬安公安的有个贴文,说的是天成乡某老张去逝。小张从深圳回家办丧事。被兴旺派出所隔离的事。
家事遇着国事。兴旺派出所柔情执法,可赞。
国家一级响应,武汉封城。国人全部在家关闭14天。实质就是战时管制了,就是等待B的出现。把B的所有人都找出来。把病毒控制住。
我也原本计划回家,1月25日。1月23日有武汉封城的报道。知道这事不是小事,就干脆取消行程。就地不动。等待,在等待。管控一 天比一天严。现在出小区都要测体温。
复工的审批越来越严。到现在工厂还没复工。还在等待中
外出的路途,要查工作证,出入证。返来的人员一律隔离14天。
非常时期,出门要掂量。风声雨声,家事国事。
回来签个字 具体如下:
《关于依法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十六种违规违法行为的通告》的知情书
我已阅读完以下通告,并承诺没有违犯以下通告的全部内容。如有违犯,将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通告内容:
关于依法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十六种违规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重庆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响应,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依法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御期间十六种违规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1、不如实报告自己的重点疫区行程史、接触重点疫区人员或确诊人员情况,隐瞒疫病等妨碍疫情排查情况的;
2、拒不配合社区工作人员、机关干部、医务人员、公安民警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入户开展疫情排查防控工作的;
3、拒不配合交通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公安民警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对交通工具和乘坐人员进行疫情排查防控工作的;
4、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患者、居家医学观察对象、密切接触人员,不按规定执行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规定的;
5、确定病例患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的;
6、不按规定佩戴口罩出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的;
7、举办节庆活动、聚会宴会、人群聚集不利疫情防控的;
8、拒不执行歇业、休市等疫情防控禁令、规定的;
9、散布谣言、造谣滋事、谎报疫情等扰乱公共秩序的;
10、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的扰乱市场秩序的;
11、制售假劣药品、假劣医疗器械、假劣医用卫生材料的;
12、回收废旧口罩进行加工销售或者径行销售的;
13、辱骂、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扰乱医疗机构及隔离观察点等正常秩序的;
1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共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
15、阻碍疫情防控及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干扰疫情防控,妨碍公务的;
16、实施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和社会秩序行为的。
对有上述行为的,将对当事人依法予以劝阻,行政强制或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从快追究刑事责任。
知情人签字: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