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安岳县法院通过“云上法庭”“隔空”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阳某某聚众斗殴案和被告人李某某容留卖淫案,这两起案件是春节后该院首次使用“云上法庭”全程线上审结的案件,也是资阳市首例利用“云上法庭”审结的案件。
节前,安岳县法院分别向两名被告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定于2月11日开庭。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在与县检察院、看守所沟通协调后,该院决定采用互联网“云上法庭”的方式,“隔空”对案件进行审理。当庭依法宣判被告人阳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被告人李某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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