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我们对您于3月23日在麻辣社区反映广高新城停车费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根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五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故该项目的地下车库可以由开发企业依法出售、出租或者赠与给业主。根据《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的业主或使用人,须向车位产权人交纳车位使用费,向提供车辆管理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交纳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出售、出租费用属于市场调节价,应由投资受益者收取。针对收取临时停车费的问题,属于市场行为,不在政府定价范畴内,我局将积极引导该项目开发单位参照周边同地段同类型区域收费标准,与业主商议后执行。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
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规划建设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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