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宇先生: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是夹江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833—5663456),经调查了解,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路边无人值守的停车位安装了地锁,需要扫二维码支付停车费的问题。
为解决我县城区停车难、停车效率低,停车场和停车位管理缺位、成本高等问题,2019年经县政府第五十一次常务会同意,由县发改局审核收费标准后(收费依据:夹发改〔2019〕57号),我县从2019年10月开始在城区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开展智慧停车试点收费,车主通过扫描地锁上的二维码付费停车,并且智慧停车区域内安装的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监控,您不必担心车辆无人值守的问题。经过6个月的试运行,智慧停车系统既减少了因寻找停车位诱发的无效交通流量,又解决了公共资源无效使用问题,提高了车位周转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通压力。
二、关于城区车辆要按照统一朝向停放的问题。
自2017年夹江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以来,按照县委、政府工作要求,我局交警大队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车辆有序停放,加强了城区机动车乱停放整治力度,其中包括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内但车头朝向不一致的问题整治。因车辆朝向不统一停放于停车位(逆向)后,车辆在停放和启动时会因朝向相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时的交通秩序和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属于不按规定停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我们可对该行为进行处罚。
三、关于按照规定朝向停车后,驾驶员下车时车门无法打开,因面对道路绿化花台,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问题。
在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期间,为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我局交警大队与夹江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多次联合对城区道路进行排查,征集广大市民意见,先后在城区主要街道、背街小巷等增设了3000余个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市民停车难的问题,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可。部分在非机动车道上施划的临时停车位由于紧靠隔离花台,部份过高的花台可能会给驾驶员上下车开门时造成一定的不便,但为了缓解停车难问题,请在停车时注意停放,不要紧靠隔离花台,方便上下车,同时给您造成的不便请谅解。
四、关于非机动车占道机动车道行驶,严重影响机动车行驶及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身安全问题。
由于近期夹江县部分街道正在进行污水管网改造,非机动车道被占道打围施工,导致非机动车借用机动车道行驶,同时,由于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确实存在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问题,交警大队在日常执勤过程中,各岗点执勤人员都在加强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横穿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力度。
下一步,我局交警大队将通过“七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持续深入农村、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大力倡导“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理念,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3月31日,我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通过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解释,您对我们的处理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留言。
夹江县公安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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