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于夫妻来说是一个艰难又重要的决定,离婚一般是由于夫妻感情出现破裂造成的,而离婚是有一定限制的,不符合条件的,起诉离婚是不会受理的,那么孩子才三个月能不能离婚? 孩子才三个月能不能离婚 婚姻法规定,孩子出生三个月内的,还处于哺乳期,男方如果提出离婚的,在不能提供确有必要离婚的证明时,法院是不受理离婚申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可以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 2、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 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孩子才三个月可不可以离婚”问题进行的解答,婚姻法规定,孩子出生三个月内的,还处于哺乳期,男方如果提出离婚的,在不能提供确有必要离婚的证明时,法院是不受理离婚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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