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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何时能够拿到不动产证?[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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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6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买了德阳亲亲里小区的住宅,后开发商失踪,现小区大部分业主已经住进去了,请问何时能够拿到房屋的不动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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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德阳国土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4月27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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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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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7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亲亲里何时能拿到不动产权证”,我局针对您所反映的不动产登记问题向您做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一、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一)《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依申请登记原则: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不动产登记实行“连续登记原则”,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总证)的,不得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分证)及其他类型登记。
   (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分证)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买卖双方共同填写);
       2.不动产权属证书;
       3.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4.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5.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其他必要材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明、业主身份证明、委托书、询问记录、房屋分户勘丈表、宗地分割面积测绘图、分户清单等。
     二、经核实,亲亲里小区正在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总证),待不动产首次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分证)。购房人可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共同向我局提出转移登记(分证)申请。待其向我局提交申请资料后,我局将按规定尽快办理不动产登记。
      以上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于2020年4月26日电话告知您,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2506830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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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6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千年以后

发表于 2020-5-8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20-5-24 00: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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