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九寨沟县交投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嘉盛裕环保技术
有限公司承担了“国道544线九寨沟双河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
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有关环评信息公示如下:本项目起点为九寨
沟县双河镇郭家磨村(K0+836),与九绵高速双河互通连接线止点
相接,随即沿汤珠河顺流而下,于双河镇西侧达到本项目最低点,再
沿白水江逆流而上,经朝阳、黄阳、保华、永丰至县城南侧污水处理
厂(一级路止点、二级路起点),此后拓宽改造九寨大道约1.7km至
客运中心(二级路配套市政),设永乐隧道下穿关庙沟,并于拔拉沟
附近达到本项目最高点,设南坪停车区,经原岭岗岩隧道外侧,止于
安乐乡中田山村(K18+710.720),与G544线川九路灾后恢复重建
工程起点相接,项目总体走向呈南北向,全长17.920km,其中一级
路长8.899km,二级路长9.021km(市政配套段长1.71km)。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mq2u2DKFJjvvssDb53Mjg
密码:rt9q
二、查询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环评单位:四川嘉盛裕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
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B3栋2楼;联系人:贺建;联系电话:
028-87781396;邮箱:
2567409908@qq.com。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网页附件1:九寨沟县交投建设有限公司国道544线九寨沟
双河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取得联系,反馈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提交公众意见
表。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
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
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建设单位:九寨沟县交投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国勤;联系
电话:0837-6965669;联系地址:九寨沟县永乐镇政务中心6号楼5
楼。
六、公众提交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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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交投建设有限公司国道544线九寨沟双河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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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bs.mala.cn/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MzMjU1Mjl8ZTdkNzhiYzg1MjQzYWFlMjdjOTlkOTAxNGQ5YWQ2OWF8MTczMTc2MjA4Ng%3D%3D&request=yes&_f=.pdf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