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购买的由四川巴中宏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乐湾首府”四期30栋1706房,公司约定2020年1月交房。现就本人接房时不理解的相关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如下:
一、物业资质的问题
我们接房时,要求巴中市宏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其营业执照,其公司不能提供,直接按1.7元/平方米收取物业费,请问营业执照都不能提供你有什么权利收取物业费?
二、装修服务费问题
我们作为业主,已向物业公司交了物业费,难道物业公司就不应该为业主服务吗?为什么还要向每户业主收取装修服务费?一户三百多,这可不是一笔小的收入啊!
三、计费时间问题
由于疫情期间,政府封路、封村、封楼栋,导致许多业主不能按时接房,为什么疫情期间还要收取物业费?
以上问题,本人于2020年3月17日通过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了上述相关问题,可至今得不到满意答复。请问: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办事效率就这么高吗,就是这样为老百姓办事的吗,就这样当人民的公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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