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为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笔者认为,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要先打赢作风攻坚战,切实在对脱贫攻坚领域来一次作风大转变、政策大调研、问题大整改、工作大落实,在精准扶贫上出实招、下功夫、见成效,真正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纠正不正之风、革除作风顽疾。 一是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依靠群众,鼓励群众积极主动检举扶贫领域的干部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是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一竿子插到底,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结合“大走访”等活动采取机动性明察暗访,面对面向群众核实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情况;要认真发现、核查问题线索,优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三是强化作风问题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对相关单位推进脱贫攻坚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纪检监察机关压案不查、有责不追的,相关主责部门搞形式搞变通、弄虚作假的,层层追责问责;对扶贫领域“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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