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清史料丁编》 (中国科学院编辑,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中,收录了《刑部等衙门尚书觉罗雅布□等残题本》 (此处所缺“□”,应为“兰”字)。这份“题本” (高级别官员向皇帝的报告,经内阁进呈皇帝阅批)说的是康熙元年(1662)三月三十日,刑部尚书觉罗雅布兰转呈浙江总督赵国祚关于在台州府黄岩县八都乌岩截获违禁洋货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在八都乌岩发现这批洋货的经过情形,以及十多名“违法贩子”的口供。在这十多名“违法贩子”中,有一名来自四川龙安府平武县的王贵。
“王贵口供:系四川龙安府武平(应为平武)县人,住本处。贩贝母、川芎到苏州卖,折本。又买药材三担,同翁采共船,正月到干隔下船。开船,月尽到长崎。卖银十二两。今买香蕈二担半,同王旺到白溪上岸是实。”
综合“题本”,其大意:王贵供述说,自己是四川龙安府平武县人,住在本县。贩运贝母、川芎到苏州去卖,结果亏了本。于是,就买了三担药材,同翁采一起乘船,于正月在干隔(地名)下船后,再转船于月底到了日本的长崎,药材卖了十二两银子,就买了二担半的香蕈,与王旺等同船返回,在浙江台州黄岩县白溪上岸,情况属实。
王贵去日本长崎,是在顺治十七年(1661)年底。香蕈,即香菇。当时,大概作药材之用。
康熙皇帝接到报告后批示:将王贵等14人“俱着即处斩,余俱依议。”(立即全部斩决,其它事项依建议办理。)
此事件,是闭关锁国的一个直接反映。禁贩洋货,是清代“海禁”政策的重要内容。清代海禁较明代更为严厉。清顺治十二年(1655)六月,下令沿海省份“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立置重典”,顺治十八年(1661),强行将江、浙、闽、粤、鲁等省沿海居民分别内迁三十至五十里,设界防守,严禁逾越。其后,在内外压力之下,或开放,或严禁。海禁政策变化无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