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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十大律师事务所: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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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8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庭是国家、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关系的稳定对整个国家、社会的和谐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既是在倡导一种和睦的家庭氛围,也是在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父母子女之间相互扶养也可以大大削减国家的社会福利支出,减轻国家财政的压力。
  一、法律条文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二、赡养义务人
  1.子女。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2.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继子女。继子女对于抚养教育其的继父或继母有赡养的义务。
  另外,配偶有协助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并且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三、赡养义务的相关规定
  1.赡养义务包含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3.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对于老年人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义务。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4.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5.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6.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7.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8.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9.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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