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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巴中235

[群众呼声] 巴中市人民政府及林业局:野猪破坏庄稼,应向谁申请补偿?[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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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2 12: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0-14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其余各市都已出台“补偿标准”,就巴中市没有,一直说推进,又没有说具体多少个工作日,这种打太极跟懒作为、不作为有什么区别??

发表于 2021-11-15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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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9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生态好了。

发表于 2021-12-4 21: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家也被野猪吃了,上报了政府和林业站好几年都得不到补偿,这祖先的怎么个收拾法,关键是它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发表于 2021-12-5 17: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年野猪是多起来了,全国各地都有。

发表于 2021-12-6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捕杀就应该有补偿的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2-7 10:04
可以正当防卫。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2-20 23:28
必须赔偿,是哪个鬼专家要把野猪列入保护动物?

发表于 2021-12-21 09: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赔偿,伪砖家要把野猪列入保护动物。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2-21 21:21
消灭野猪。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2-22 08:53
老百姓的利益必须关注。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2-23 13:25
好合好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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