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目标胜利离不开民营经济的发展。为了保障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政商亲清交往。
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整治政策落实、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如:不落实上级的惠企政策特别是减税降费政策;窗口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企业多头跑、重复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只有刹住了这些不正之风,才能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
纪检监察机关还要引导政商亲清交往。亲清交往有两层含义,一是“亲”,二是“清”。“亲”就是要让党员干部对企业的服务要像对待亲人一样,想方设法为企业排忧解难;“清”就是同企业家的来往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政商交往既要防止“亲”而不“清”,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又要防止“清”而不“亲”,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规范政商交往,维护好政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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