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督促落实“六稳”“六保”部署要求、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立足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努力为全省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四川省纪委监委出台的《措施》,就是对“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这十二字大纲的具体落实办法。
监督保障执行,就是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加强日常监督,推动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通过监督保障党和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得以坚持巩固。体现在《措施》中,就是要在营商环境上,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系列具体部署。
促进完善发展,就是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把公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体现在《措施》中,就是要在规范政商交往上,旗帜鲜明支持鼓励公职人员帮助民营企业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为企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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