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落实“六稳”“六保”部署要求,为全省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要保障民营经济的发展,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压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及各有关单位的直接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紧握“纪律尺”,坚决整治发生在民营企业身边的“微腐败”,坚决斩断官商勾结的“利益链”,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清爽和谐的营商环境、简明有效的政策环境;其次要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经常听取各界人士对政务服务、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反映诉求和意见建议,要做细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和纠正影响营商环境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再次要引导企业推动企业在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当好表率,要洁身自好、不越雷池,始终讲正气、走正道,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偷排,不失信,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最后要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严肃追究营商环境中的失职失责和作风问题,倒逼党员干部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严惩一批典型案件,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持续优化政务环境,当好民营企业“服务员”和“店小二”,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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