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督促落实“六稳”“六保”部署要求、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立足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努力为全省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目标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纪检检察机关要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加强工作监督,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着力破除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压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及各有关单位的直接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好政策真正能落实实行。 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为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发展中,信心很重要,信心来自于对当前经济形势的正确认识,来自于对未来发展的科学擘划。越是困难时候,越需要砥砺攻坚克难的勇气,越是转型关键时期,越需要民营企业家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纪检监察机关更要毫不动摇支持、鼓励、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是一以贯之、不断深化政策方针。要对破坏民营经济环境的问题线索进行及时排,对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插手干预企业经营、扰乱企业自主管理等行为,要严肃查处。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既要做到查清问题,又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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