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5月,达州市三晋农业专业合作社与原吹角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计划承包原吹角村七社土地54.2亩,用于养猪和发展种植业。经原吹角村、镇农牧站、国土所实地踏勘,该地块不属于禁养区,也不属于基本农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业主按要求完善了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和生猪养殖环评登记备案手续后进入实质性施工平场阶段。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平场16余亩。
因该项目地址位于四凡村上游,距离四凡村饮水点约100米,场地开挖加上汛期雨水冲刷,导致堰塘水质浑浊的情况客观存在。在施工期间,四凡村4、6、7、8社村民多次以修建养猪场污染水源为由到场阻工,并要求立即停止修建。得悉此情况后,考虑到百姓的具体诉求,镇政府多次组织原吹角村、四凡村、项目业主以及镇国土、农牧等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并提出由项目业主负责在养殖场上游选择建设饮用水源,购买管道解决群众安全饮水后再行施工,但村民担心水源无法供应群众用水需求而不同意该方案。为解决群众诉求,减少项目业主损失,镇政府极力建议项目业主转产。项目业主经充分调研和征求四凡村意见,计划在现有场地基础上转产养殖肉鸽,因肉鸽排粪量小且基本属于干粪,不会产生水体污染。为解决群众疑虑,镇政府组织项目业主、四凡村村民代表以及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专家到临近肉鸽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经考察了解,四凡村村民代表认可项目业主转产。关于您提到的“项目建设损坏了大片森林植被”,经调查核实,项目所在地块大多为撂荒田,少有林木,7月15日,达州市通川区林业执法大队到现场进行了查勘,未发现有大肆毁林情况。
二、处理结果
8月3日,镇政府召集镇农牧、高兴村村支两委、四凡村4、6、7、8社社长及村民代表、项目业主协商处理。在充分征求双方意见并协商一致的条件下达成以下意见。
(一)项目业主放弃养猪,转产养肉鸽,在《通川区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表》中予以注明;
(二)督促项目业主按要求重新完善肉鸽养殖手续;
(三)由项目业主利用管道将施工废水以及山水安全排放,防止渗透到饮用水源,最大程度减小施工对饮水带来的影响。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与监督,下步,我镇将继续加强监管,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切实保证村民的饮水安全。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金石镇委员会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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