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 纪委监委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很重要的一项原则和要求,就是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适用于反腐败,同样适用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追责问责、巡视巡察等工作。要深刻把握不敢、不能、不想的内在联系,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结合起来,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求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不敢”,突出震慑、遏制。有贪肃贪、有腐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鲜明态度,是由党的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决定的。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一定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保持惩治力度,持续释放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不能”,强调制度、治理。防止腐败扩散蔓延,既要靠依规依纪依法惩处,又要靠制度治理和监督约束。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起来,把巡视巡察与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做实以案促改,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等,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都是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促进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不想”,依靠思想、觉悟。与腐败较量,就是与理想滑坡、信念动摇、觉悟退化较量,一定程度上也是与人性中恶的一面、落后的一面较量,与人内心对财、权、物、色、名的贪念较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个人与组织、与群众、与制度的关系等,都是有效做法,要继续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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