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遵守法律保护野生动物,但野生动物给老百姓带来的损失,不应由村民承担。农民辛辛苦苦种下的农作物遭受破坏,所受损失却无处申请补偿……”面对地里的庄稼频频被野猪损坏,村民道出了同村很多人心里的无奈。
今年7月以来,四川巴中巴州区多户村民的庄稼频遭野猪糟蹋损坏。由于野猪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受到法律保护,不能随意捕杀伤害。面对“野猪成灾”造成的农作物损失,村民们一筹莫展。
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村民据此向当地政府申请赔偿,但转了一圈相关部门,他们被告知“没有补偿机制”。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探访发现,所在的巴中市巴州区曾口镇硐坪村,确实存在野猪损害农作物的情况,且多户受灾。那么,野猪损害农作物造成的损失,到底该由谁来补偿?又该怎么补偿?
对此,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局方面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目前没有针对野猪造成农作物损失的补偿,地方上也没有研究,更没有相关费用安排。而且,巴州区政府财力紧张,拿不出钱,全国也还没有因野猪赔偿农作物损失的案例。
村民反映:
野猪糟蹋庄稼
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偿转了一圈无果
8月18日,巴中市巴州区曾口镇硐坪村村民联系上红星新闻记者,称村里野猪出没,硐坪村5社10多户村民发现大量农作物被野猪啃食,并向记者发来多张图片。
村民发来的图片中,红星新闻记者看到一片玉米地被糟蹋,掉在地上的玉米棒子被动物啃食过。另有图片显示,地里有多个动物的脚印。
↑玉米地遭殃。
村民介绍,近年来,随着村里生态环境变好,野生动物出没损毁农作物的事件频频发生,尤其是野猪,自己家几亩玉米都遭到野猪破坏啃食。对此,他有些痛心,“好不容易种地盼点收成,结果就这样被野猪给糟蹋了……”
面对这种“野猪伤田”的现象,村民们很无奈。因为野猪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受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不能随意予以捕杀。
那么,野猪糟蹋庄稼给村民带来的损失,该谁来补偿?
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据此,村民们向政府提出赔偿的要求。
但是,咨询巴中市林业局,巴中市林业局让咨询巴州区林业局,巴州区林业局让咨询曾口镇林业站,最终曾口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告知村民“没有补偿机制”。
村民表示,“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是否应该以人为本?我们遵守法律,保护野生物种,野生动物给老百姓带来的损失,不应该由当地村民承担。农民辛辛苦苦种下的粮食作物遭受破坏,所受损失却无处申请补偿。”
当地论坛上有人发帖称“(农作物被野猪损坏)是否有相应的补偿机制,如果有,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补偿?参考其他地方,都有相应的补偿机制,且补偿已有法规明确。”
对于帖子,巴中市巴州区曾口镇党政办回复:“经查,近年来我镇生态环境逐渐转好,野生动物繁衍速度较以往有大幅提升。你反映野猪破坏你家农作物,但依据《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野猪已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无许可不得擅自猎杀。对此请将你家的受灾情况报村‘两委’进行核实并在第一时间留存野猪危害农作物的影像资料,后续我们将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补偿,待补偿资金到位后及时兑付。”
↑曾口镇的回复。
但,收到这个回复近一个月后,村民表示仍还未收到相关补偿的消息。
记者调查:
野猪前年开始出没
多户村民玉米地红薯地遭殃
8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前往巴中市巴州区曾口镇硐坪村5社。在当地村民带领下,记者找到村民发来图片中的玉米地,地里到处都是动物的脚印,大部分玉米受到野生动物的糟蹋。
据村民介绍:“这块田大约有7分左右,差不多要收上千斤玉米,但今年还没收获过。”除了这块田,旁边一块田的玉米也被野生动物糟蹋过。
村民们反映,糟蹋庄稼的野生动物是野猪。一个多月前正是玉米丰收季,但一夜之间,田里的玉米被野猪“洗劫”。之后,红薯地也接连遭殃。
村民李某香正好住在村里接近山林的位置,屋后山梁上一块红薯地里,还残留着被野猪糟蹋的痕迹。
李某香介绍,之前红薯地就被野猪糟蹋过一次,后来他们又补栽了一次。李某香向红星新闻记者讲述,去年自家老屋旁一块地,头一天还看到红薯长势喜人,正准备明天收红薯,“当天晚上就被野猪拱出来吃了。”
她说,虽然家里养了两条狗,但仍看不住庄稼,“有一次,3头野猪还跑到屋旁,吓得我不敢动。”
李某香介绍,从前年开始,自家老屋旁就开始有野猪出没。因她家离山林近,田地里的庄稼最先遭殃,紧接着就是邻近村民的田地,然后沿着山往上走,多户村民田地都不同程度遭了殃。
对面山梁的村民张某华的庄稼地,也多次受到野猪“袭击”。为了驱赶野猪,他在天黑时到玉米地里挂个收音机,“表示有人在,吓唬野猪。”
但她介绍,效果一般,时间一长就不奏效了。用电筒照射,敲打盆子等方法驱赶野猪,效果还比较好。然而,这个效果也不持久。“野猪很聪明,慢慢地也就不起作用了。”张某华说。
申请补偿:
村上曾拍照称向上汇报
但至今无补偿音信
眼见田地频遭野猪糟蹋、庄稼受损,无奈的村民们寻求补偿却遭遇了现实的尴尬。
村民杨某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自家玉米地被野猪糟蹋后,村主任李某成曾前往拍照,“说是拍了之后上传给上级部门,但现在连点补偿的音信都没有。”
村民张某华也称,之前村里有人对庄稼被野猪糟蹋的村民受灾情况进行反映,但“后来没有听到补偿的音信”。
据村民李某香介绍,这些年真是没有一点补偿,家里都是老人,野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打,不能杀,我们这些务农的老百姓遭殃。”她表示,希望当地政府对野猪造成的农作物损失有一定的补偿。即使不补偿,也希望政府想一些办法,减少野猪对农作物的伤害。
在村民看来,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政府应该对老百姓受到野猪糟蹋的农作物损失进行补偿,为何相关部门说没有补偿?
8月20日,红星新闻联系上曾口镇硐坪村党支部书记杨某,他表示已经收集相关影像资料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不过,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巴州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人员,对方表示从7月下旬到当天未收到任何相关资料。
对于村民应该如何申请因野猪造成的农作物损失进行补偿,该局一位许姓工作人员介绍,应通过村上收集灾情影像资料,确认有多少受灾户,然后村上开证明,曾口镇开证明。只要情况属实,收到相关资料后,他们可向巴州区政府汇报,“巴州区政府说有赔偿就有,没有就没有。”
之后,红星新闻记者前往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局,据办公室人员介绍,目前没有针对相关野猪造成农作物损失的补偿,“地方上也没有研究,更没有相关费用安排。”其表示,目前巴州区政府财力紧张,拿不出钱,并且,目前在林业局方面全国暂时还没有因为野猪赔偿农作物损失的案例。
“野猪成灾”:
组织适当捕杀?违法不可取
林业部门提出可买保险
据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因为野猪受到法律保护,这些年环境保护工作得力,野猪与村民“争地”的情况确实存在,“不只是巴中有这类现象,全国很多地方都有。”
对于曾口镇硐坪村村民提出的“适当捕杀”野猪,确保老百姓农作物的问题,该局工作人员表示不可取,一是触犯法律,二是即使能成立专业捕杀队伍,可能需要更大的一笔费用。
该工作人员解释道,老百姓种的农作物受到损害,损失可能就几百元,一个村算下来,损失也不太大,但要成立一个捕杀野猪的工作组,牵涉地方政府要拿出费用养人的问题。其表示,根据野猪的生活习性,其成群在晚上出没,只有晚上才能捕杀到。算上配人配捕杀设备,以及必要的安全保障,生活补助等费用,“这笔费用算下来,是更大的一笔开支。”
补偿没费用,捕杀不可取,那么村民们遭受的农作物损失到底该怎么解决?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局工作人员提出,以后有专门针对农业的造成经济损失的保险业务,在一年中,对村民的农作物造成损失的,村民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且,保险金额不高,“可能就10多元的样子。”
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经在和保险公司联系,希望通过投保方式解决农民种植农作物的损失。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联系曾口镇农业服务中心,该中心负责人贾某平介绍,村民可以购买农作物相关的保险,但村民没有购买。
通过贾某平,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负责该片区的PICC(人保财险)保险工作人员陈某,他介绍,村民可在村上报名购买政策性农业险,其中玉米一年4.5元保费,赔偿有400元的样子,“基本就是老百姓种植农作物的本钱。”不过,这两年硐坪村无人购买。
同时,陈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针对野猪伤害庄稼还没有明确的险种,因为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以后若野猪侵害农作物的情况越来越多,相关险种可能会诞生。
转载自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