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的主基调,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的同时,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效初显。
“三不”基本方针体现在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比如,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就是强化“不敢”;开展以案促改,扎牢制度笼子,完善监管措施,就是强化“不能”;印发案例通报和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推进党性教育、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就是促进“不想”。
推进“三不”方针,不敢腐是前提,解决的是腐败成本问题。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让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走向敬畏党和人民、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不敢腐是前提,解决的是腐败成本问题。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让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走向敬畏党和人民、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不想腐是根本,解决的是腐败动机问题。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觉悟,涵养廉洁文化,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
把不敢不能不想紧密结合在一起,从思想上改变,付诸于实际行动。三者既各有侧重,又相辅相成,是一个相互融合、交互作用的有机整体。要确保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必须把握内在联系、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形成叠加效应,不断在实践中总结过往经验,立足新发展,切实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针方略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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