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总书记作出重要论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作为纪检系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项长期最重要的原则和要求。我们要深刻把握不敢、不能、不想的内在联系,同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结合起来,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求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要常补理想信念之“钙”。就要依靠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觉悟, 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持续不断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行为规范的教育,使其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自觉的限制私欲的膨胀,从而达到清正廉洁的目的。 要常牢筑思想之“堤”。就要从源头抓起,从完善机制入手,形成一整套“不能腐”的严格制度体系,使腐败的“成功率”大大降低。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尽快形成使腐败分子难以得逞的体制、机制、法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也就是通过一整套完备的制度、法制和机制规范领导干部对公共权力的使用,使其难以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要常亮执纪监督之“剑”。 “老虎”、“苍蝇”一起打,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鲜明态度,这就要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社会氛围。要实现不敢,必须保持高压震慑,只要有人腐败,不管是谁,都要坚决果断处理。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一定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保持惩治力度,持续释放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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