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机结合, 一体推进正风肃纪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总书记作出重要论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 不敢是前提,失去了高压震慑一切都是空谈;不能是关键,缺失了制度和监督就会为所欲为;不想是根本,各级领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自律,认清腐败本质、胆颤腐败后果,时刻铭记党性,心怀群众。可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才能形成正风肃纪叠加效应、综合效能。切实把这一方针方略贯彻好、运用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进一步增强查办案件的震慑力。 完善“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完善事务公开监督机制,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确保党内监督无禁区。 构建“不想腐”的思想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对干部的要求,消除以权谋私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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