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似乎常听到在狱企业家“出来”、东山再起的“好消息”,但近日之间,却闻两条“企业家”下狱的新闻——甘肃知名商人张宝,为取得项目,行贿武威市委书记火荣贵,计现金和黄金首饰共值224万,近日因行贿罪被判6年徒刑;北京蓝讯公司向市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董事长高守良行贿1500万元,其负责人王某、陈某、徐某分别以单位行贿罪被判刑2年至3年半,去了他们应该去的地方。
两则“企业家”新闻,之所以值得注目,当然是由于向来舆论对受贿者关注尤多,对行贿方则常常“网开一面”,其实行受贿是“两合犯罪”,所以“行贿受贿一起判”应是常理。更引关注的,是某些“企业家”的行贿成瘾,“老板”围堵官员,“企业”以钱摆平贪吏,“企业家”把“政治家”拉下水,这样的“战略”,一定程度上损坏了企业家群体的社会形象。
但是坊间舆论,也有人反问,这些“企业家”,为什么要行贿官员,为什么甘于捧上真金白银且自取其辱?这个问题并不是没有道理的。老板行贿的原因林林总总,有自身素质问题,也有社会性缘由,至少其中不排除一个类型,那就是所谓“无奈”。
近日还有一条新闻,似乎有助于解读上述这个问号。同江市副市长李振波最近被判12年,什么罪名呢?收受“老板”们几千万元。李副市长受贿,却从不开口,他利用管着招商和城建两大块权力,坐在那里等着“要项目”的老板“到位”。你不送钱吗?他就以“麻烦”“不好整”“难度大”把你打入“冷宫”;你若送了一点,却还没到李副市长的“心理价位”,他就推脱“要一个过程”“以后再说”,直到你足额贿够,他落袋为安,自然给你办好办妥!有人说这是“另一种卡拉OK”——先卡住你,但也不卡死你,拉高你的成本,拉长你的时间,等着你“觉醒”“明白”“自觉到位”,然后一切“OK”。一些“企业家”无奈之下,只好乖乖就范、行贿上贡,他们是有求于衙门、有求于官吏呀。就拿文前二例来说,张宝张老板也好,蓝讯公司王总也罢,不都是为了要从火书记和高董事长笔下“要项目”、要饭吃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