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犬只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根据《广安市犬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安市犬只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广安市犬只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犬只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因养犬引发的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广安市犬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广安市犬只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社会治理各项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办法》有关要求,统筹协调限养区犬只管理工作,研究部署具体分工方案,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抓好责任落实,协调解决限养区犬只管理和《办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维护养犬人与非养犬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水务局等8个单位组成。市公安局为牵头部门。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定期汇总犬只管理工作和《办法》实施进展情况,研究提出犬只管理工作和《办法》实施有关建议,组织筹备召开联席会议,推动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兼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主持(受召集人委托,可由副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经召集人同意后召开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
四、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局:负责限养区犬只的登记,发放犬牌、犬证,扑灭狂犬,捕捉无主犬、走失犬,对饲养犬只引发的各类治安案件的处理。
(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免疫,依法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组织对狂犬、无主犬尸无害化处理,指导监督养犬人对犬尸无害化处理;建立犬只收容场所等防疫工作;会同市公安局明确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种、身高、体长并向社会公布。
(三)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敞放犬只和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行为。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的养犬管理工作,教育养犬人遵守养犬管理规定,制止违规行为;明确限养区范围。
(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从事养犬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无照售犬行为的查处工作,对违法经营的予以查纠、取缔。
(六)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人用狂犬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诊治的管理工作,统计犬只伤人情况,通报犬只伤人的高危地区及事件。
(七)市水务局:负责对犬只进入水库、湖泊、河道等水体行为的管理和处罚。
(八)市教育体育局:加强《办法》在学校的宣传,引导学生带动家长文明养犬、规范养犬。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进犬只管理有关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做好犬只管理各项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联络员和具体工作人员,扎实推进犬只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调整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掌握,以便统筹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健全联络员沟通渠道,上传下达、主动协调推进犬只管理工作。
各区市县、园区要结合实际,参照市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附件:广安市犬只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犬只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广安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guang-an.gov.cn/gasrm ... b8ee53d0732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