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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章

[八卦吐槽] 一个走入“死局”的遗产继承事件,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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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4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中生友

发表于 2020-10-14 11: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还不好整。昨天就看到过这方面的例子。

发表于 2020-10-14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章 发表于 2020-10-13 19:13
如果不改名的话,某些特殊情况下,无法保证继承人的权益,比如说,动迁。

遇上动迁的情况下,是不是土地性质就会变化呢?不是集体所有,变为商业性质的情况下,就能继承了吧?

发表于 2020-10-14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可以继承,但土地是集体的,继承不了。
成都这边非转农可以,但即使迁回去,城镇户口属性不变。以后村上拆迁跟你没有丝毫关系,如果要拆房子,也只赔房子钱。

发表于 2020-10-15 01: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0-15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懂!

发表于 2020-10-15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它地方不知道,至少我们南充农村都是这样;
其实也合理,国家也有文件,农村的土地包括宅基地是无偿承包的,不能继承,原承包人去世了,只有亲属或其它人申请继续承包,但必须具备村民资格。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
至于房屋,你可以使用,但不能翻新更不能重新修建。于理也于法,换个角度思考你就会想明白的,比如你自己有块空地,你看到别人可怜没地方住,就给别人说这块地我免费租给你,你在上面建房自己住吧,至到老死,那几十年后这人老死了,地是不是应该收回来,房子可以拆走。
在回到几十年前,政策相对是公平的,没本事就只有做农民,国家租给你一亩三分地去养家糊口,那时还交粮交税,也算收的租地费吧,有本事的就当工人,国家安排工作。
至于农村祖辈遗留下来的房屋国家可回收,根据当地物价折算,当然正好遇到占用,也会赔偿的,当然如果长期无人居住,破损严重国家有权强制拆除,按标准补偿。

发表于 2020-10-15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啊..这
发表于 2020-10-20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已经释法了 城市子女可继承农村父母房产但不得买卖

2021年优秀网友 2019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1 01: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混世魔王哥哥 发表于 2020-10-20 13:30
今天已经释法了 城市子女可继承农村父母房产但不得买卖

不卖买没问题啊,公平公正嘛,免得人说两头占。

发表于 2020-10-21 08: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果城旧事 发表于 2020-10-13 13:37
这个也是中国特色。估计想卖都不好卖。

不然会出现土地集中在地主手里面的情况。。。

发表于 2020-10-21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可以继承了,刚刚出的规定

发表于 2020-10-21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手机报:自然资源部明确,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mala.cn/t/16021820?s=gtyA3N1(村上是明显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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