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汤瑜) 近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深化推进公安机关“长江禁渔”行动,依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明年1月1日起“一江两湖七河”全面禁捕。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表示,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通江湖泊将实施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李京生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持续开展多波次的集中打击行动,并通过挂牌督办、提级侦办等多种形式,强力推进案件侦办工作。同时,针对制销非法渔网具、“三无”船舶等重点难点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攻坚行动,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为明年1月1日起“一江两湖七河”全面禁捕打下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