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起诉变更抚养权,但又不能出示证据,法院很难做出支持变更的判决。因此,在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时,应当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证据。法院在判决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时,不仅要考虑父母的养育能力,还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十岁以上子女的意愿。要想得到法院的支持,必须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变更抚养权的合法权利。 变更抚养权诉讼应当准备下列材料和证据: 1.监护权变更投诉,包括双方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结论和日期。在事实和理由部分,需要充分说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以及改变抚养方式后有能力抚养孩子。 2.身份证复印件。 3.孩子的出生证明。 4.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5.证据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书证应当用A4纸复印并分卷,主要收集以下材料: (1)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收入和工作变动情况。 (2)要求对方邻居、朋友出具对方长期不良习惯证明,或者要求对方出具对方未履行抚养、虐待子女义务的说明; (3)经常更换居住地的,可以从对方所租房屋的业主处了解租赁合同的签订情况; (4)对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违约的,可以请求对方当事人的债权人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的,需要由医疗、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6)当事人本人的工资单等收入证明,证明其有抚养子女的能力。 6.证据材料清单。 详细列出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和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所有材料均为原件或复印件。 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支持变更抚养权。如果没有证据,法院将驳回诉讼。建议委托离婚律师收集证据。如有必要,在文章右栏找到合适的律师。 如果大家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或者了解的,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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