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作为反腐败专门机构,一定是站在国家长治久安,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自己所承担的重要政治责任。纪检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学在前、干在前、走在前,在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中找准纪检定位、承担纪检使命、扛起纪检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监督规范化常态化,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有监督、参与监督,切实以监督促进基层治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之中,融入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之中,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有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反腐倡廉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适应执政理念的更新,这就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需要做到四个明确,发挥好四个作用。明确工作职责,发挥监督惩处作用。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和职责要求首要的就是发挥监督惩处作用,只有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切实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才能有位,有威。
打铁还需自身硬,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需要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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