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耕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金堂县成都耕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性高分子材料制品制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成都耕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金堂县成都耕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性高分子材料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成都耕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由来情况
成都耕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三溪镇橙香路2号租赁四川杭商实业有限公司浙杭高新技术产业园9-2#厂房,建设金堂县成都耕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性高分子材料制品制造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000t再生塑料颗粒的生产能力。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堂县成都耕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性高分子材料制品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成都耕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金堂县三溪镇橙香路2号;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5000t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成都市2019年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19年度成都市的PM2.5、NO2存在不达标的情况,故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根据2018年9月发布的《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年)》,成都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总体战略以未达标、健康危害大的 PM2.5为重点控制因子,协同控制臭氧污染,实施空气质量全面达标战略。一是通过升级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引导绿色生活,加强大气污染源头控制;二是以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为重点控制对象,推进多污染源综合防治;三是针对 SO2、NOx、PM10、PM2.5、 VOCs等大气污染物,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大气氨的排放控制。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49微克/立方米,O3浓度升高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到202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
引用的补充监测中TVOC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的标准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金堂县人民政府网站金堂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1季度金堂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2019 年第2季度金堂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淮口工业污水处理厂排入沱江的河段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要求。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地下水环境质量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监测点位除1#和2#点位的硝酸盐氮超标外,其余各点位的其他监测因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域标准的要求。分析超标原因,硝酸盐氮主要是受周边散户农业面源污染影响。
(4)声环境质量
监测期间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区域声学环境质量良好。
4、项目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破碎废水、清洗废水、喷淋废水,混合后排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0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渠+初沉池+调节池+混凝沉淀+二次沉淀池+板框压滤”处理工艺)进行处理达标后,90%回用于清洗工序,其余10%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淮口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沱江。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浙杭高新产业园已建的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经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相关标准后,经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淮口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沱江。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喷淋装置+过滤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催化处理后再经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可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两类。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废物中边角料直接返回前端工序进行重新造粒,不可利用塑料定期外售废旧塑料回收中心,废滤网由厂家定期回收,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其他一般废物均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
本项目通过采取隔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定期调试等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地下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通过分区防渗、源头控制等措施。
5、环境影响分析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根据预测分析,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对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功能,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2)对地表水的影响
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90%回用于清洗工序,其余10%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淮口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沱江。生活污水依托浙杭高新产业园已建的预处理池排入园区内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淮口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沱江,对其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最终受纳水体功能。
(3)对地下水的影响
本项目通过分区防渗、源头控制等措施后,可防止地下水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4)对声环境的影响
通过采取隔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定期调试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5)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可得到妥善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从环境风险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可行。
6、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项目可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项目生产过程中只要严格落实环保措施,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情见 附件1)。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情见 附件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耕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经理
联系电话:028-83832400
联系地址:金堂县三溪镇橙香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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