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乐山嘉华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乐山嘉华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乐山嘉华医院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7日—2021年1月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医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琼 15281937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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