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定交房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开发商一方面告知因疫情原因推辞3个月交房,另一方面在未取得竣工验收的前提下私自允许装修公司进驻并提前装修部分业主房屋。 2:购买时告知业标准车位为赠送,现在收房告知需要从总房款划出15万作为标准位的事情。所以业主必须被迫接收或自动放弃?那业主的权益从何保证?15万的标准车位划价备案通过,请问是如何定价?如以整个中国市场定价,在德阳的人均收入不满足的情况下,如何负担这笔费用? 3:开发商没有按照图纸竣工,又是如果通过验收的?有些房子梁都是斜的,这些房子让我们业主如何安心住? 4:人车不分流,小区大多数为了孩子才买的,大家的安全如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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