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指导“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战略选择和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迫切要求。“十四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打好种业翻身仗、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工程、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防范化解农业风险等农业农村领域重点任务,迫切需要金融资本加大投资力度,为乡村振兴赋能助力。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会上指出,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要扛起政治责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以更大力度推动乡村振兴。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在农村地区,“两不愁三保障”普遍实现,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各地锤炼了一支政治过硬、群众认可、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的优秀干部队伍,也培养出一批爱农村、懂技术、懂管理的农业人才。乡村的生态环境,是乡村振兴最重要的资源,也是防止绝对贫困反弹、相对贫困扩大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目前,我国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巨大成绩,全国消灭了绝对贫困,所有贫困线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都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但是,“要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非易事。 随着国家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高度重视,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乡村旅游业、生态农业必然成为一种新业态,从而为乡村产业开辟一条独特而稳健的发展道路。一方面,我们要努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另一方面,我们要认真做好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朝着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目标迈进。在这样的时间节点,须努力为实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头、起好步。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帮扶的内容和方式当然要发生相应改变,要结合实际有所调整,但是,对刚刚脱贫地区和群众的关注还不能转移,社会帮扶本身还需要继续坚持。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事关大局。脱贫不是终点,更好的日子在后头。脱贫攻坚的成果是千千万万人们奋斗取得的,乡村振兴也离不开共同的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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