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牛树梅任隆昌知县。他仁心宽厚,惠泽百姓,支持创办“恤嫠会”,使孤苦穷困无助的寡妇孤儿获得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他整顿吏治,端正作风,经常轻车简从到乡间明察暗访,所有费用皆拿自己薪俸开支。同时,对官吏私贪腐败、衙役敲诈勒索等行为,坚决查处不留情面,并立下了“勤听断,少臆断,不枉断,公而断,断必公”的办案规矩,从而被隆昌百姓誉为“牛青天”。在牛树梅的治理下,一时隆昌吏风大治,官风日扬,民心大振,出现了“匪踪敛迹,人归乡里,安堵无虞”的良好局面。
清道光二十五年正月,隆昌绅耆百姓在县城北关为离任知县牛树梅立德政牌坊,百姓在牌坊的西面正上匾镌刻“民之父母”以感谢牛树梅的恩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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