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 60万吨/年长效缓释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长效缓释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长效缓释肥项目 建设单位: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 项目主要内容:20万t/a硫磺制酸装置、50万t/a磷矿选矿设施、7.5万t/a磷酸生产、15万t/a磷酸一铵装置、30万t/a长效缓释肥、磷石膏渣场,废水站以及其它相应的公辅贮运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顺森 联系电话:1898159226 地 址: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施可丰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85217306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桥北广场竹园天玺中心写字楼15层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注意事项: 公众参与对象: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注意事项:在了解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后评价)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后评价)环评公参内容)。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列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 20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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