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
立灯杆的民俗活动
凡丁
据周开良著《油榨乡堰平村志》载:“立灯杆活动,自唐时从西域传入我国,借以祭祀天神、地神、水神——民间称为三官,即:天官、地官、水官。于每年正月初八立杆试灯,初九晚开始正式亮灯,称为‘上九’,十五晚结束,十六日拆除灯杆和地面上的棚架,称为散棚。”
相传:
天官生日是正月十五,称为:上元;地官生日是七月十五,称为:中元;水官生日是十月十五,称为:下元。并称:三元三品三官大帝。旧时,三官大帝除供奉于民间所建“三官庙”或堂屋之中外,1950年以前,邛崃西南部山区农村普遍盛行以立灯杆的形式庆祝天官生日活动。
为了增添热闹喜庆气氛,除了燃放烟花爆竹,焚化纸钱外,每天还组织锣鼓、乐队、戏曲、秧歌载歌载舞,届时,四邻八乡村民,无分男女老少,皆赶往尽情欢乐,称为灯会。从正月初八晚至十五日晚,组织者和参与活动者皆自筹经费共进晚餐。
立灯杆又称:点天灯。灯杆选用又直又长的杉树原木,总长可达三丈六尺(12米),顶端安装长宽各一尺六七寸的人字形防雨棚,棚内装木制滑轮,套有起吊灯具的绳索。灯具由菜油灯和灯笼组成。上灯时拉动绳索,将灯笼徐徐升至防雨棚下。
顶端挂的灯笼叫“玉皇灯”,即用来敬天的天灯。灯笼内安置三箋灯,称为“三官灯”,分别用来祭祀天、地、水神,以祈求地方新的一年里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在春寒料峭的夜晚,安置在高处的天灯可辉映数里,而处处天灯交相辉映的场面犹如颗颗明星,常为一些走夜路的山民和早早上路的贩夫走卒指引方向。但是,这项早年间盛行的民俗活动于建国后逐渐消亡。
日前,笔者前去孔明乡高山寺时,在路旁的太阳社区三组发现一座不知什么用途的红砂石夹石。
正当我兴致浓浓地观察研究它的作用时走来一位老人,他热情地向我介绍说:“这是灯杆石,用于上元节立灯杆用的。”
我惊奇地说:“啊,立灯杆,你们这儿还有人在立灯杆吗?”
老人平淡地说:“我家传承立灯杆已经历三代了,过去年年都在立,今年正月十五才拆杆散蓬的,但可能这是最后一次了。”
我追问:“为什么呢?”
他道:“现在年青人没人感兴趣这项传统活动,况且一过正月初五都出外打工去了,还在热心立灯杆的都是些老头老太,虽然买灯油的钱我还出得起,但要将灯杆立起来我已经力不从心了。”
老人说罢叹了一口气,指了指马路对面的家,之后领我去参观收藏在房檐下的灯杆,一边自我介绍:“我叫骆志全,1936年出生,1954年参军,复原回乡后从高级社干部起到任孔明乡乡长,1983年参与《孔明乡志》的编纂,1996年从乡长职位上退休。由于自小耳濡目染立灯杆的传统活动,从打复原回乡后便年年主持立灯杆的活动,如今我年老体弱,而将灯杆从灯杆石立起来并非易事,需要众多人齐心协力,但现在此项活动传承乏人。”
接着,他把《孔明乡志》有中关〈立灯杆〉的民俗记载翻出与我看,表现出对这项行将消亡的传统活动恋恋不舍之意。
笔者认为:
从开发邛崃地方特色文化旅游角度出发,亟待引起文化旅游部门的重视,使立灯杆这项孑遗的民俗活动得到传承和发展,让这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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