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医院新区建设二期项目及搬迁项目配套附属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项目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开江县人民医院新区建设二期项目及搬迁项目配套附属工程 建设单位:开江县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开江县普安镇(开江县峨城大道北侧) 建设性质:迁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55.24亩,总建筑面积为100910m2,设计床位889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第二住院综合大楼(建筑面积28450m2)、医技大楼(建筑面积17150m2)、门诊大楼(建筑面积19860m2)、行政后勤综合大楼及科研教学楼(建筑面积32850m2)、建筑连廊及配套附属工程(建筑面积2600m2)。搬迁配套附属工程包括:建设污水管网、水电气网络、绿化、临时道路、围墙、大门、食堂及其他临时设施。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江县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开江县新宁镇龙池街26号 联系人:王万江 联系电话:13518242307 三、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恒瑞盛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园成宏路72号1号楼13楼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18380449406 邮箱:1689408050@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查看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i_sFGOMsx6VBuOtAJbb_Q 提取码:m78x。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以上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采用实名,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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