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电子专用新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川沃耐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电子专用新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建电子专用新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沃耐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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