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要求, 今年6月,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以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组成检查组,按照不低于4%的抽查比例,抽取了10家全市性社会组织进行抽查。此次抽查将社会组织党建、财务管理、内部治理等相关内容纳入抽查的重点内容。检查组通过查看现场、询问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会员自愿入会申请资料不全、提供服务项目未公示、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 抽查工作是常态化综合监管社会组织的有效手段,通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综合监管,并将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年检的重要依据,纳入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将持续有效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