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10时许,阆中市公安局保宁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张飞南路93号处有位老人因年岁较高,行动不便,需要民警帮助。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了解:老人何某长期一人独居,多次坐着自己的手动轮椅车到此店铺,欲在该店购买一辆电动轮椅车,因年岁较高,行动不便,老板担心有安全隐患不愿出售,老人何某坐在电动轮椅车上不愿离开。经民警劝说后,老人何某放弃购买。随后,民警推着轮椅车将老人何某安全送回家中。同时,电话联系该老人儿子尽快回家照看。街坊邻居及家属对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对老人周到的照顾、真心救助的举动表示深深地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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