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西城雅郡的业主7月10日物业突然在电梯贴出通知,通知关于本小区停车收费,并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告知业主,张贴通知是无法让所有业主知晓,存在恶意涨价并牟利之嫌,并且其收费标准严重高于周边住宅小区。原小区停车费为200元/月,60元的物管费,现涨为500元/月,60元的物管费,临时停车两小时内5元,超过部分2月/小时;该公示发布后,小区大量业主认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过高,严重脱离市场价格,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商进行调整,但物业和开发商均不予理睬。
现目前周边同档次甚至高于本小区档次小区的停车费:中海国际停车费300元,75元物管费;远洋朗郡停车费200元,50元物管费;居然小区停车费300元
因地下停车场收费价格实在过高,不少业主通过成都市市长公开电话等进行了投诉,请求行政部门处理小区地下停车场收费过高问题。收到的答复:按照发改价格〔2015〕2975号文件和天成管办函〔2019〕38号文件,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收费事项已不属于行政审批项目,住宅小区车位租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产权归属权属人(开发商)确定,行政部门无法干预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请业主自行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但是我们只是小老百姓,我们与开发商和物业明显是地位不对等的交易双方,根本不能平等的协商,如果没有政府给我们做主,我们只能任由开发商和物业宰割;业主的权利根本无法得到保障,望能给予解决!
就我国有关价格制定的法律法规来看,即便是相关商品或服务项目价格市场放开,也不是经营或服务提供者随意拿市场放开,进而非法牟利、坑害消费者利益的挡箭牌。《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明确,经营者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强迫交易对方接受高价;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利润率、平均差价率的合理幅度,属于牟取暴利。且自疫情以来,各行各业遭受重创,老百姓生活已经很是艰难,此次面物业私自调整停车费用的行为小区业主更是苦不堪言。恳请相关领导及单位调查物业此次私自调价行为,为广大普通百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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